意见指出,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按照质优、量适、步稳的要求,统筹包容性和精准性要求,常态化推进北交所市场高质量扩容,夯实市场良性发展和流动性改善基础。促进能够支撑市场深度、体现市场优势、具有品牌效应的企业上市,使北交所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重要平台。支持地方政府培育输送优质上市资源,发挥好对区域协调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证监会表示,北交所开市以来,日均成交10亿元左右,流动性水平符合中小市值股票流动性的通常表现。流动性是交易所的血脉,是市场估值定价的重要因素,为更好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进北交所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必须有足够的流动性作支撑。一直以来,市场各方对提高北交所流动性水平也提出一些意见建议。
在这种背景下,《意见》将改善市场流动性作为重点。一方面,大力推进投资端建设,通过扩大投资者队伍、优化投资者结构、提升投资者参与度,为市场引入更多增量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交易机制,更好发挥做市商和融资融券等制度功能,提升交易活跃度。此外,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解决北交所流动性的根本在于要有优质的投资标的。基于这一考虑,《意见》提出了一是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二是稳步推进市场改革创新。持续丰富产品体系,改进和完善交易机制,调整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加强多层次市场互联互通,扩大投资者队伍。三是全面优化市场发展基础和环境。更好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处置机制,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发挥好改革试验田作用。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链条监督制衡,做好新闻舆论引导。上述举措目的是尽快聚集一批能够支撑市场深度、体现市场优势、具有品牌效应的高质量上市公司,为流动性改善提供有效支撑。
《意见》着眼于促进投融两端动态平衡与结构优化,在投资端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是引导公募基金扩大北交所投资。目前,北交所有11只主题基金和12只指数基金,公募基金参与力度还有待提升。本次改革将完善基金管理人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引导公募基金管理人加大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力度,支持北交所主题公募基金产品的注册和创新。
二是允许私募股权基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其持股公司的股票。私募股权基金一直是新三板的重要参与主体。北交所设立后,私募股权基金不能继续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只能单边卖出。《意见》立足北交所上市中小企业大都处于成长期的实际,允许私募股权基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其上市前已持有的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有利于更好促进“投早投小投科技”。
三是加强精准服务。通过指导北交所持续开展“走进投资者活动”、完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机制、提高投资者信息获取和参与交易便利度等方式,提高对潜在投资者和已开户投资者的吸引力,后续再视市场运行情况研究论证结构性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意见》还就加大力度引入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等中长期资金,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作出安排;同时支持地方发挥投资引领作用,设立面向北交所市场的创投、并购、投资等专项基金。
此外,《意见》着眼于支持中小企业更好更快上市、促进优质投资标的供给,对现行北交所发行上市安排进行了优化。
一方面,用足用好现有制度。主要包括:推进全面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切实便利企业融资、降低市场成本、明确各方预期;在发挥好新三板持续监管优势和规范培育功能的基础上,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针对实践中对北交所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创新层公司”有不同理解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挂牌满一年”的计算口径。
另一方面,立足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已经具备上市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在符合北交所市场定位前提下,允许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这个调整没有改变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架构和逻辑,解决了北交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利于服务更早、更小、更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夯实北交所长期发展根基。后续证监会、北交所将制定制度规则,明确相应的安排。
至于《意见》提出要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转板,该如何实现有序转板?证监会也给出解释,转板制度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安排,有利于更好发挥各板块市场功能,为优质企业提供多元的发展路径和上市地选择。转板不涉及公开发行,没有新增融资,不存在市场担心的“扩容”和“抽血”问题。从证券市场整体看,拟转板公司早已公开交易,转板仅变更股票上市地,也没有新增上市公司家数。前期,证监会已发布《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也已制定有关的业务规则,目前已有观典防务、泰祥股份、翰博高新3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实现到沪深交易所的转板。